talking the talk, walking the walk

本来打算起个名字叫《dog days》,因为我现在以及最近感觉精疲力竭——有限的时间无限的工作,每天早上都觉得睡不醒,周周往返与广州深圳之间……可最后我还是决定”把个人恩怨放一边“,说点”正事“。

自从加入B机构以来,我常常同时参与到三四个项目中,甚至更多,而现在我100%+的时间都放在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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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professional

[audio:http://cne.csu.edu.cn/xnxy/xnxy/music/sound/dw.mp3]

我一直以自己的“professional”沾沾自喜,可事实上,我远没有我想象的好。我犯了一个错误,是我进入 B 机构以来最严重的错误。(如果我记错了,那我就更加罪恶滔天。)

如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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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ABC

写这篇冗长的文章的直接原因是受 QJ 之托,帮她的杂志的“品质生活”栏目写一篇短文,结果写成了“论文”,恐不堪用。不过对我个人来说,写一篇关于到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倒是要谢谢 QJ 给了我一个上梁山的机会。只不过 QJ 的评论让我觉得很失败——看了那么多那么多的文字仍然不太明白到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我真的很佩服 Lucy 当年能用一句话就讲清楚这个概念并让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这是何等功力。等到我能够更深入浅出地理解社会责任之后,我再写一篇真正的短文吧。只能如此。

每当有人问起我的工作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为难,因为我从事的工作——企业社会责任——很难用三言两语讲清楚。

并非我想故弄玄虚,只不过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这个概念作为舶来品,因为牵涉到文化背景,并非那么容易理解,即使在这个概念诞生的西方世界里,对这个概念甚至是这个词本身的争论也是由来已久而且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中国我们通常这样解释这个概念:企业社会责任(也叫“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等等)是指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当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环境的利益。(可以参考 Wikipedia 的定义。)这里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则是指任何可能受到企业决策与活动的影响,同时又可以影响企业决策与活动的各利益群体,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团体、社区、下属分支机构、合资伙伴、投资人、竞争者以及环境因素等。而在欧洲,欧盟委员会 2005 年发布的一个文件里是这样定义社会责任的: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is a concept whereby companies integrate — over and above legal requirements and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concerns in their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in their interactions with their stakeholders on a voluntary basis.

你可能已经注意到区别了,欧洲人特别强调的是“超越法律”、“与利益相关者互动”以及“自愿性”。这些不同正是由于文化背景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造成的,因为欧洲已经有相当详尽的“社会责任的”法律(法制相当健全,涵盖多数社会责任的内容)来指导商业组织和普通人的行动,而且几百年来的主动或被迫践行已经使这个概念渐渐地成为其主流文化的一部分。举个例子,在 18 世纪 90 年代,东印度公司就因为使用加勒比奴隶生产蔗糖受到了英国本土消费者的抵制,最后不得不将采购转向“不使用奴隶”的孟加拉。另外则是在 1800 年左右伦敦 Quaker Lead Company 就开始为其工人修建市镇、为工人的家属修建学校和图书馆,并采用水泵来循环利用水。这些都是企业社会责任萌芽时期的具体显现,而且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企业社会责任”最初是随着工业化一同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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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第一课

三年前,差不多这个时候,或者更晚一些,我离开了 Oxford English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的职业生涯是从 Mongo’Mongo 开始的,但是我坚持认为 OE 才是我职业生涯的第一站。这并不是因为我对 Micheal 有什么偏见,相反我认为他是个好家伙也是一个狠角色(至今我都没有想明白他这滩水到底有多深),只是因为我在 OE 上了我的职业生涯的第一课──最重要的一堂课,也是因为 Christine Han。

oxford-english.jpg

在 OE 我是从 Marketing internship 开始,Christine 是 Marketing 的主管,是通过她的面试我才得以进入 OE。面试时间很短,我的表现也不怎么样,我现在想是不是真的因为我和她是校友她才让我进来的。同一批次进入 OE 的一共有十个人,左右。

Christine 就是我职业生涯第一课的老师。第一眼看到她感觉很年轻,非常精神也很自信(这一点从她穿衣服的风格就可见一斑),说话做事很果断,是一个典型的职业经理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第一印象是正确的,而且不止于此,她还非常 aggressive(我很难用一个中文词来描述 aggressive 的感觉……),而且如她“自诩”的一样,非常 open。Christine 脾气不好,也很直接,经常骂人,甚至动手过,但是这些都很少针对我──如果我的回忆没有骗我的话;但同时她也会表扬人,给你鼓励,只要你把事情做好了。她还鼓励交流,能够听取意见。这些对我的性格变化应该有一些影响。

OE 是一家纯英国公司,规模不大,按照 Christine 的话来说叫“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确实,这里有一个专业公司应该拥有的所有元素,这家公司有很好的文化(organizational culture),除了茶水间里永远的现煮咖啡和每天都不同的甜点零食,这里还有 Professional 的工作作风──这一点我是直接从 Christine 那里学到的,受益终生。两个boss一个是英国人,一个是以色列裔英国人,据说前者曾当过摇滚明星,另一个是全球 Top10 商学院的 MBA。我的感觉是他们很平等,提倡扁平管理,OE 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等级和官僚。不过可惜我直接和他们接触的机会不多,没能再学到什么。

在 OE 做 Marketing intern 的一个最主要工作最是 Office Building Exhibition ,就是每几天到不同的写字楼的大堂或者食堂去搭一个台子宣传 OE 的产品,让有兴趣的人(到了后来有没有兴趣的人都要,必须凑够数)填写联系信息,之后会有 Sales 的人跟进。其实很简单,就是有点累。 但在当时我们并不这样看,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拉皮条”很不好意思,甚至有点丢人,毕竟,我们都是传说中的大学生,我们的剧本里写的应该是坐办公室吹空调午餐为吃日本料理还是 Pizza 而发愁。而对我来说尤其困难,这首先不是丢不丢脸的问题,因为我一直非常内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陌生人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现在做这个简直要了我的命,可是,幸运的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做这一套是所有人里做得最好的。我很高兴,更高兴的是我突破了我原有性格的束缚。现在想想,做得好不是因为我有天份或者懂技巧,只是因为我更认真,而且运气可能也不错。

也就是在 OBE 中我才知道了什么是“易拉宝”,什么是 Booth,而且我也练成了快速搭 Booth 的好功夫,一个 2.5×4 米(或者更大)的 Booth 我只要13分钟就能搭好,在一次内部“比赛”中拿了亚军。呱叽呱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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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bye

就此别过。今天是我在RSCA工作的最后一天。

气不过。最后的工作交接进行得非常不顺利,以至于交接未毕时我就在盛怒之下愤然离开。

如此收场。在这里工作了两年,以这样的故事作为结局,让我略感遗憾。

礼数。不能意气用事,我还是给诸领导与同志写了一封thank-you & good-bye letter。如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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